二、在使用本站实验室和仪器设备前,使用人员应向本站申请所需要的实验室和仪器设备,并办理详细的管理登记。
三、本站所有固定资产、仪器设备未经过我所及我站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将仪器设备借给他人使用和私用。
四、常规、连续观测仪器设备、如常规气象观测场以及水泵房、计算机等仪器设备由本站设专人统一管理和使用。
五、对于某些因操作复杂或需要专门技术人员的仪器设备以及价格昂贵的精密仪器,使用前必须经过我站专业人员的指导和培训,否则不得使用。
六、使用者在使用完试验室和仪器设备后必须恢复试验室的清洁,并向站管理人员说明并移交相关仪器设备,经站管理人员认可后方可离开试验室。
七、对于屡次不遵守此条例的使用者,站方有权拒绝其继续使用本站的试验室和仪器设备。
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